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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2021-05-07 16:45: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助力“百万人才聚温州”的方案>的通知》、《洞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洞政发〔2009〕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录(招聘)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洞组发〔2020〕2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洞头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职位数及要求

  拟招聘事业编制(含员额报备)41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洞头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附件1)。

  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21年5月19日。

  面向洞头户籍的岗位须具有洞头区户籍(以2021年4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非洞头区户籍人员,为洞头区生源的,或者父母至少一方或配偶(以2021年4月30日的法定婚姻关系为准)具有洞头户籍(以2021年4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也可以报考。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6日上午8:30—5月19日下午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5月16日上午8:30—5月20日上午12:00。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将报名所需《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卫技人员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相关荣誉证书、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级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详见下表),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需二次公告,经二次公告后,仍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岗位数,并在洞头区政府网站公布。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及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6月5日上午9:00—10:30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合格者,方有资格进入面试环节。根据笔试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岗位数与报名数为1:2的,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洞头区政府网的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个人材料:

  (1)《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卫技人员报名表》原件(附件2)一式一份;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及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部分高校采用网签就业协议书形式,考生无法提供纸质版《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网签就业协议书情况证明(说明)。

  证件(证明或说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或说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