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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滨州市部分市属公立医院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简章
2021-05-07 16:46: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市属公立医院人才结构,强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关于印发滨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滨组发〔2019〕5号)、《2021年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滨人社字〔2021〕2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制定2021年滨州市部分市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全国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及留学归国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具有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九级岗位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应聘高级职称岗位的,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1970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1970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招聘岗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有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的资格证书;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对口(专业是否对口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执行)。要求规培合格的,应聘人员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招聘专业有方向要求的,还需提交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研究生部(教务处)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之一。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还需同时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证明。

  (七)招聘岗位要求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2020届)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聘。

  (八)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可参照附件样式出具)或解聘证明。对出具证明确有困难的,由本人作出承诺且必须在考察前出具,否则视为弃权。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九)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需经教育部认定同等学历、学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用“承诺+容缺”方式,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的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书,待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进行公示、聘用。

  (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一)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十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十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117名(其中,滨州市人民医院44人、滨州市中心医院73人),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滨州市部分市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博士研究生不受岗位和计划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