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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西财经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2021-05-06 14:33: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四、资格审查及考核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学校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不合格,取消其报考资格。

  2.资格复审:学校将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需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试、聘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核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主要考察辅导员所具备的相关知识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等。

  依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认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晋级面试)。按照总成绩高低排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达3:1的,所有报名考生均参加笔试和面试。

  (三)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考核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考生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不予聘用。

  (四)笔试、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另行发布。各环节成绩在本校官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费用自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入围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三)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聘用、待遇

  (一)经考核、体检和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二)聘用的辅导员统一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

  (三)聘用的辅导员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在辅导员岗位上的连续工作年限不得少于8年。

  七、其他事项

  (一)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递补。

  (二)疫情防控状态下的招聘考核工作要求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三)后续所有通知公告都将在江西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链接见下方联系方式)上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查询。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91-83816614(人事处)、83816071(学工部)

  联系邮箱:jxcdrczp@163.com

  联系人:胡老师、徐老师

  江西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

  http://rsc.jxufe.cn/news-list-rencaizhaopin.html

  通信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169号

  邮编:33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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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江西财经大学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岗位表.docx

  2021年江西财经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