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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聊城市临清市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人员简章
2021-05-06 14:29: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梯队建设,增强医院发展活力,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结合我院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的实际需求,2021年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与相应学位证书。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6.博士、硕士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4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4日以后出生)。时间节点以公布报名时间为准。

  7.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临清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在职人员应聘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本次招聘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2019年、2020年毕业未曾落实工作单位,落实工作单位情况以是否缴纳过养老保险为准)的岗位,对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9年、2020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20日。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登录临清市政务网、临清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lqsyy.com)查看医院公布招聘公告,(同时下载附件2《临清市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填写完毕后上传照片),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医院招聘邮箱(lqsrmyyzgk@163.com)。

  (二)资格审查

  《临清市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发布后和报名期间,政工科对所有应聘人员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关注临清市人民医院官网公告)。

  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临清市人民医院具体负责实施,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医院将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保审核公正、公平,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现场审核及报名确认

  具体审核时间和安排在临清市人民医院网站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4张(要求:须与邮箱报名照片同一底版,背胶相纸,正面下缘打印标注姓名)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临清市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一份(A4纸打印),其中本人承诺栏由本人亲笔签名并捺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