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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甘肃省金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聘专业人才公告
2021-05-01 22:39: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本次公开选聘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个别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可按照不低于2:1的比例开考。资格审查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公开选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公开选聘职位。减少的公开选聘计划或者取消的职位在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和金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笔试准考证将于2021年5月19日前通过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进行发放,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2个科目,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其中公共科目占30%,专业科目占20%。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2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

  公共科目:2021年5月22日上午09∶00—11∶30

  专业科目:2021年5月22日下午15∶00—17∶30

  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公布。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5月26日09∶00以后在金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和金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

  资格复审、面试人选与该岗位公开选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选聘单位研究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金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和金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导致某一岗位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减少公开选聘计划。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选聘单位采取适当方式进行,于2021年5月25日前完成。资格复审过程中,除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其他材料的,将提前通知报名人员准备。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准考证将于2021年5月27日前通过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进行发放,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2.面试。面试由选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因职位特殊需要,也可针对各职位的特点和要求分别确定。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考察由选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考察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岗位与考察人选1∶2的比例确定。选聘单位将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函调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素质考察,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并综合考察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名单,在金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和金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二)体检。体检医院由选聘单位确定,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1次。

  六、公示和聘用

  选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金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和金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