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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宁嘉祥县事业单位第二批“优才计划”公告(5人)
2021-05-01 22:36: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

(2)二代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4)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5)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6)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7)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

(8)报到证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考试分为面谈和面试。

面谈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经面谈筛选后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谈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面谈组织实施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面谈情况确定。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谈时间地点由组织实施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应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 : 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在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也可不再递补。

博士研究生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聘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在嘉祥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办理聘用手续。对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其正式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