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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聊城临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18人)
2021-05-01 22:37: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聊人字〔2007〕42号)、《中共聊城市委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意见》(聊发〔2019〕13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等规定,经研究,现将2021年临清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1年5月13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是指2019、2020年毕业未曾落实工作单位(落实工作单位情况以是否缴纳过养老保险为准)。 

不能应聘的情形:(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现役军人;(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临清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人员);(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临清政务网(http://www.linqing.gov.cn/)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3日9:00-5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13日11:00-5月16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本次招聘设置事业编和备案制岗位,每人限报事业编或备案制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填报信息无误后,请考生及时提交报名信息,提交报名信息后审核部门方可进行审核。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报名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5月13日11:00-5月16日16:00

招聘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