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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德州市临邑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33人)
2021-05-01 22:38: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应聘人员,不需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将相关证明材料以PDF或照片格式发送至邮箱wjjrsk@dz.shandong.cn,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并于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拨打电话(0534-7803852)进行确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免笔试费用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本人,通过认定人员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

报考基层卫生院专业技术类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无需缴纳笔试考务费,但须于2021年5月24日9:00—5月30日9:30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临邑县2021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临邑县2021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复审时使用,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二)招聘计划核减和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基层卫生院专业技术类招聘岗位按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调整招聘计划。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岗位和宿安乡卫生院管理类招聘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急需紧缺岗位,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为实现招聘计划的满额招聘,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核减的计划作如下调整:基层卫生院专业技术类合并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根据招聘计划和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补充到其他合并岗位中。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招聘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按不低于招聘计划和资格审查通过人数1:3的比例,调整到同一用人单位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后的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

报考岗位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招聘资格;报名人员填报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材料提交时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材料提交时间待定,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临邑县2021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进行资格复审。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应届毕业生: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者解约证明。2021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考生: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还须提供就业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