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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衢州江山市第一期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2021-05-01 22:42: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需求,根据《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各单位申报需求情况,本次共计划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66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江山市生源和江山市户籍的人员招聘,部分岗位不限户籍(详见附件1)。户籍以2021年5月10日前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愿意履行编外用工义务,服从单位管理,遵守纪律;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6、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在内。

  7、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90年5月1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5年5月10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0年5月10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为1975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时间、相关年限要求均计算到2021年5月11日。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技)能测试(特定岗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均会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网址:www.czjs.gov.cn/col/col1224395/index.html)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江山市区鹿溪北路238号)。

  3、报名者需带材料: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2,请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并粘贴1寸免冠近照),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报考岗位所需提供的其他证件、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须达到1:2开考比例才可开考,不足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核销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核销指标数届时将向社会公告。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退还考试费。

  现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需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并在报名时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函。

  报考者填报、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用工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缴纳考试费用50元。

  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笔试满分为100分。

  报考驾驶员岗位的笔试科目为道路交通法规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体能测试

  报考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1、2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4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附件3。

  体能测试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或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体能测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技能测试

  报考传媒集团记者、编辑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测试内容为新闻写作(50分)和专业知识面试(50分)。上述岗位技能测试后不再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