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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招聘公告
2021-05-01 22:42: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sky.guizhou.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聘用手续所需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如有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六、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提供虚假信息或填写有误者责任自负。委托他人代为填写的,视同本人填写。

  (三)请应聘人员在招考期间密切关注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网站上发布的相关招聘工作信息和时间安排,逾期责任自负。

  (四)被聘用人员应须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参加任何环节考核未通过的均不退费。

  (六)公开招聘工作接受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七)联系及监督电话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0851-85929569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监察室:0851-85606722

  七、本方案由贵州省社会科学院负责解释,未定事宜,由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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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doc

  2021年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范围说明.doc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