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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短期招聘专任教师及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4-05-01 10:17: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2.面试。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试讲*50%+面试*50%。

  岗位编号17-18号岗:

  1.笔试。主要测试与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和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考生凭身份证号等信息在学校招聘网站查询本人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下一轮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如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下一轮。合格者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下一轮人选。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测试内容为主题班会,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用相关学科知识对大学生进行主题教育和思想引导的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成绩*30%计算得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前两项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合格者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成绩*30%+面试*40%。

  (三)开考前七个工作日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和考核办法。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及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聘用审批后,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7-83808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