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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60人
2021-04-28 12:06: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有关要求,经研究同意,现将2021年聊城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8日以后出生);

(六)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以缴纳社会保险为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职人员应聘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5月8日为截止日期。

不能应聘的情形:(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现役军人;(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聊城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单位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8日9:00—5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9日11:00—5月14日12:00

报名人员登录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liaocheng.gov.cn/ )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个别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5月13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5月8日11:00—5月14日12:00

《2021年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发布后和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听咨询电话和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