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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南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简章(1236人)
2021-04-28 12:06: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单位网上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1年5月12日9:00-16:00到济南市卫生健康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济南市七里山路29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高级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的,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面试。对其他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于设置同条件等比例的岗位,因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等原因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的,调整到对应同条件等比例的岗位。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高级职称人员报考高级岗位、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进行面试,由各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2倍的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高级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报考其他岗位的,按要求参加笔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根据专业要求不同分为医学类(含药剂、医技等)(A类)、护理类(B类)、中医类(C类)、综合类(D类)、口腔类(E类)、教育类(F类),各类均考一科。医学类(含药剂、医技等)(A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护理类(B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基础知识;中医类(C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中医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类(D类),考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判断推理能力、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等;口腔类(E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口腔专业基础知识;教育类(F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类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2021年5月29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请仔细阅读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附件4),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表格等。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应聘高级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具体见附件2)公布。

(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选名单确定之后,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及《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派遣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