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多种形式用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办发〔2018〕78号),参照《滨海新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津滨卫人〔2018〕18号)的有关规定,为满足我院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中医医院
(二)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牌坊街38号
(三)单位职能: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保健服务、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与研究、预防保健及健康教育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应为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2019年毕业并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6日,即:35周岁以下岗位为:1986年4月26日(含)至2003年4月26日(含)之间出生;
(7)招聘计划表其它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应为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2019年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9)具备滨海新区户籍;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3、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招聘计划》。
附件2.《滨海新区汉沽中医医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三、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将于2021年4月26日至4月30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jbh.gov.cn/)、及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第一次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等环节工作,地点在滨海新区汉沽中医医院人事科教科,人事科教科组织报名,并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一次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9:00至5月11日16:00时止。
第一次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6日9:00至5月11日16:00时止。
本次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填写《滨海新区汉沽中医医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及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将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报名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注明缺失内容,并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1的,该岗位开考。
对于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1的,该岗位进行第二次报名,第二次报名的岗位将于第一次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 2024年天津港引航中心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 2024年天津美术学院第二批招聘硕士人员公告
- 2024年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招聘(博士及高级职称)公告
- 2024年天津美术学院第一批招聘博士人员公告
- 2024上半年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 2024年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公告
- 2024年天津河东区卫健系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 2024年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招聘工作方案
- 2024年天津医学健康研究院招聘公告
- 2024年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 2024年天津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 2024年天津市河西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 2024年天津市和平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 2024国家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53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