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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德州市庆云县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公告
2021-04-28 21:39: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促进我县幼教事业发展需要,积极探索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满足公办幼儿园教学发展需求,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1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6日以后出生);

  (六)除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5月6日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要求庆云户籍的,须于2021年5月6日前落户。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1年5月6日。

  (七)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九)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需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均需在2021年5月6日前取得。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届及择业期(2019年、2020年高校毕业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及择业期内未就业人员的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9年、2020年高校毕业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19年、2020年未就业的毕业生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已在云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管理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