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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滨州市实验幼儿园招聘公告
2021-04-28 21:40: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滨州市实验幼儿园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2021年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滨人社字〔2021〕2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同等学历、学位;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8.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用于专项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以及相关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1年5月10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安排招聘计划6个,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见附件1:《2021年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滨州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09:00—5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10日11:00—5月13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中国滨州网(http://www.binzhou.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1年5月12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必须完全符合本简章岗位汇总表“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招聘岗位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的,可视为同一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