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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成都市大邑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1-04-28 12:07: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8.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内容:除小学教师(02001)、高中数学(02002)、汽车电子技术(02003)、初中政治(02004)、初中体育(02005)、小学音乐(02006)、小学体育(02007)、小学美术(02008)8个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之外,其余岗位采用说课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学科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其中幼儿园教师A(02022)、幼儿园教师B(02023)、幼儿园教师C(02024)岗位面试考核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3.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本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经本人签名确认。

  (四)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1.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即:笔试成绩×50%)+面试折合成绩(即: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当日内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公布。

  体检、考察由大邑县人社局和大邑县教育局组织。体检安排在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以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安排在另外一家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缺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

  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16〕4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缺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

  七、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

  八、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人员由人社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因逾期未报到和试用期不合格被解聘而产生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执行。

  (五)聘用人员原则上应在本县工作5年后,方可办理人员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