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1年上半年成都崇州市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1-04-28 12:07: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面试原件校验须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交验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如系在职教师,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系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面向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本人的未落实工作单位声明。

  原件校验合格者,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凭本人身份证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主考机关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最多递补2次。

  递补人员名单通过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三)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开考比例: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原件校验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1:2比例或无法调减的,则取消该岗位。

  面试当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该岗位面试当天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若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则该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由人社与教育部门共同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选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

  1.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三日内向主考机关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由人社与教育部门共同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选择),只递补1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考机关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范围,并由主考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因本人原因导致主考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