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1年广安市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1-04-28 12:00: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特别提示: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5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见《2021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若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高校毕业时间延后,则以实际毕业时间为准)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

  4.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1985年5月6日至2003年5月6日出生)。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尚在试用期内和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21年5月6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6日8:30至5月11日8:30,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BM.e21cn.com)。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职位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聘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填报报名信息。报名者应诚信报考,按照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1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如因填报信息有误、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职位所在地县(市、区)、园区人社、教育部门统筹,相关部门和招聘单位相互配合实施,审查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资料和所报职位要求,对考生学历、年龄等基本信息进行初审,不作为资格审查的最终依据。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