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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建筑大学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1-04-28 12:02: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5.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辅导员岗位的笔试主要测试与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所需公共基础知识,以及综合文字表达能力;高教研究、档案管理、科研管理、财务会计、资产管理、信息化管理、辅助(实验)系列岗位的笔试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所设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理论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相关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山东建筑大学人事处网站。

  笔试考试采取岗位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面试

  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答辩和技能测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学生工作所具备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等方面的能力;高教研究、档案管理、科研管理、财务会计、资产管理、信息化管理、辅助(实验)系列岗位面试采取答辩或技能测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学校按规定程序组织面试,时间、地点等通过山东建筑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版块另行通知。

  (二)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网上搜索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在指定的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建筑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版块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辅导员岗位招聘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531-86361353

  高教研究岗位招聘联系人:付老师

  电话:0531-86361975

  档案管理岗位招聘联系人:姬老师

  电话:0531-86361200

  科研管理岗位招聘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31-86361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