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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淮安市淮安区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4-15 16:49: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适应淮安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充实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淮安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9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4年淮安区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2日至2006年4月24日期间出生)。取得岗位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或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2日以后出生);取得岗位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3.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面向2024年毕业生招聘。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4.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上述第三条中明确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情形外,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5.应聘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岗位表》收入的,经淮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岗位表》中对相关证书取得时间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届时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1年10月24日(不含)后签订聘用合同3年服务期未满的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淮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