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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邯郸武安市博硕引才公告
2024-04-28 11:35: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为贯彻落实“十万学子进邯郸”就业行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邯郸市2024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和《武安市2024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规定,面向社会为我市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博硕人才6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博士研究生采取考核选聘,硕士研究生采取测评选聘。

  三、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引进博硕人才66名。其中,事业单位56名(教体局50名、工业园区管委会6名)、市属国有企业10名(城发集团)。引进岗位、专业、人数见附件《武安市2024年博硕人才岗位需求表》,具体报名方式、程序、待遇及其他事项详见各引才单位公告。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引进对象为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高校当年毕业时间可适当延长;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及以后出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优秀博士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回避原则

  选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六、相关待遇

  1.发放“英才卡”服务。对引进的博硕急需人才,发放“英才卡”,享受子女入学、职称评聘、科研立项、交通旅游等方面服务。

  2.提供安居生活保障。引进到我市的博硕人才,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或生活补助等。

  3.优先使用。在武安工作期间成绩显著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4.配偶就业。引进的博士随迁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在编制限额内对口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原在其他单位工作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协助引进单位,妥善安排适当工作。

  5.政治待遇。加大高层次人才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博硕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推荐引进的博硕人才申报河北省、邯郸市各类人才项目。

  七、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已通过邯郸市2024年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不得再参加本次人才引进其他单位组织的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