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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1次)
2024-05-13 16:35:43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详见《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1次公开招聘用人单位简介》(附件1)。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准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1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2)。

  2.招聘专业代码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考人员须在系统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职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招聘人员类型

  2024年毕业生。2024年毕业生是指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非2024年毕业的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4.资格条件中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单位书面材料,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三)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工勤岗位报考人员男性35周岁及以下、女性30周岁及以下,且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9时至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17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