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4.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报名、面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注意事项
1.招聘期间,请考生关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以后所有信息均在官网发布,不再电话通知。因考生原因未能如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2.考生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和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
3.已签约且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须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2021年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系统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五个工作日内,到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报到。
4.报到时,须出具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如果考生在报到前未能取得上述证件,或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招聘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凡是考生单方面提出解除就业协议书的,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和招聘单位不出具解约手续。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伊通满族自治县建设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电话(0434-4222308)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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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系统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2:2021年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系统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x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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