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1年徐州市丰县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21-04-25 16:55:12   地区:江苏   浏览:0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考察与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不予引进。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办法

  公示无异议的,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自行负责处理。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博士学历被录用人员工资待遇采取面议的方式确定,合同期间由用人单位免费提供使用110㎡左右住房一套,如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房屋由用人单位收回;如合同期间在丰县城区购买首套住房的,凭购房相关手续,服务期满5年后,在用人单位领取20万元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单位免费提供使用的110㎡左右住房由用人单位收回。

  硕士学历被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差额财拨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执行,合同期间在丰县城区购买首套住房的,凭购房相关手续,服务期满5年后,在用人单位领取10万元的一次性住房补贴,5年内没有在丰县城区购房的,服务期满5年后,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放5万元租房补贴。

  六、引进工作纪律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条件和标准实施。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此次丰县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均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未尽事宜,由2021年丰县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引进政策咨询电话:

  0516-80395597(县卫健委),89215163(县人社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点击下载>>>

  2021年丰县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xlsx

  2021年丰县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x

  丰县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