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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1-04-25 17:09: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工作由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在应聘人员参加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才可以参加各项考试。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1.身份证;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所学课程的证明材料。

  (二)考核

  考核时间和地点以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考核方式为:试讲与面试。

  1.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

  4.本次招考工作(招聘岗位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学校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4-87433015、87433021

  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罗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4-87433022

  邮箱:jiwsj@ypi.edu.cn

  联系人:叶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