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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汕头市龙湖区招聘幼儿园新教师公告
2021-04-25 17:10: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5)属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6)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出具的《汕头市计划生育证明书》。

  (7)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对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在资格复审中,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放弃面试资格及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递补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5年服务期的承诺。

  4.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另行公告。

  2.面试形式及纪律:

  面试采取说课和回答问题的形式进行,幼儿园说课内容为龙湖区幼儿园现采用的大班(上册)教材内容:幼儿园活动整合课程(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由考生根据指定内容在没有任何参考资料的情况下独立说课;回答问题环节由评委组长根据说课内容和当前教育教学动态等向考生提出问题。通过面试,考查考生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情况、专业知识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生不得带通讯工具、教学资料、参考资料及教具教辅材料进入考场;评委以考生抽签序号登记面试成绩,一律不得询问考生姓名及相关情况;考生进入试室说课时,不得自报姓名及相关情况,不得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

  3.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评委组长给分高低确定名次。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本次招聘教师办理聘用手续时,须与招聘幼儿园约定5年服务期,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六、其他事项

  (一)递补。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