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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邯郸市永年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50人)
2021-04-23 14:14: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永年区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招聘人数为150名。具体为:

  综合行政执法队管理岗位115个,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63个。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岗位7个;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岗位5个;

  退役军人服务站管理岗位16个;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管理岗位7个。

  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4月25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2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7.考生应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邯郸市,户籍以2021年4月25日户口所在地为准。考生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郸市常住户籍的,可视为具有其户籍。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8.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9.具体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邯郸市永年区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学位报考;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永年区全额事业人员。

  (三)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回避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实行回避。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至4月29日。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纳报考费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