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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沧州市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1-04-19 22:01: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沧州渤海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小学教师12名,幼儿园教师43名,营养师5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集体意识强,纪律观念强;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为人师表,自觉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营养师岗位要求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均含普通高等学历教育2021年应届毕业生)。

  4、报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需取得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需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已经取得《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可以报考相应的岗位,于2021年8月底前将取得的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提交至渤海新区组织人事部审核,如未能如期提交,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均需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执行回避”的规定。

  疫情防控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须提前测量日常体温,监测身体健康状况,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进行健康申报。考生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打卡上报每日体温。待考生进入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时,需佩戴口罩,出示“河北健康码”以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并接受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进入考场,对超过37.3℃的人员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中高风险来我区要持有7日内一次核酸检测证明,且持有健康绿码,体温正常可参加招聘。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不能参加相应的考试审查。

  五、报考程序及步骤

  (一)网上报名

  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上午8:30至4月25日下午17:30。报名人员登陆https://web.bohairencai.cn/(沧州渤海新区2021年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版块)进行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