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严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九、有关说明
(一) 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取消或核减计划、有关笔试信息等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上予以公布。其他信息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人社字〔2021〕3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政策咨询电话:12333热线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监督电话:(0532)85912185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岗位汇总表》)
请在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2021年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hrss.qingdao.gov.cn/n28356070/n32563359/n32563417/210419161031887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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