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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青岛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74人)
2021-04-19 21:56: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1)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必须先进行系统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2)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经处理后的照片。电子照片应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4)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4月23日11:00至4月27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确定初审结果。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1年4月26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4月26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3.缴费确认

(1)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2)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以及残疾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1年4月28日16:00前,进行网上缴费。完成网上缴费后,2021年4月29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或扫描后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qdrskszxkw@qd.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2021年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应聘人员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应聘人员为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包括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3)免笔试的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无需缴费。

(4)报名期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各岗位通过初审人员数量。发布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26日每天上午11:00、下午16:00公布两次。

(5)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且计划招聘名额为1人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2021年4月30日16:00前,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