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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滁州市定远县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2021-04-18 21:35: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合成成绩高低排序,笔试合成成绩仍相同的,以《专业课》成绩高低排序。《专业课》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递补参照此法)。

  定远县教体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七)择校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考人员,分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学校。不按时参加择校者,视作自动放弃。择校时间和地点在县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育体育局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聘用报批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县纪委0550—4288169)。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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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定远县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021年定远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2021年定远县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doc

  中共定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定远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