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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宁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简章(99人)
2021-04-16 16:40: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邹城市事业单位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0〕14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公开招聘9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和技能条件;

(6)符合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本次公开招聘设置“A类岗位”,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2021年4月22日)前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符合《关于印发<济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实施意见>的通知》(济人社发〔2019〕12号)文件要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记过(含)以上处分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现任职且任职3年以上的村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具有高中、中专(含我省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市委组织部审核,可报考邹城市面向村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定向岗位。其中,对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可放宽至任职2年以上,特别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可将年龄放宽到1975年4月以后出生。

具有济宁常住户口(2021年4月22日前落户)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我省高级技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4月22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2日9:00—4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4月22日11:00—4月27日16:00

报名网站:邹城市外宣网(www.mencius.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全市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1年4月2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