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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邯郸市复兴区招聘教师公告
2021-04-16 16:42: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要求,经复兴区委、区政府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初中及小学教师100名。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共100人,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其中:

  高中1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物理1人)。

  初中21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2人(语文1人,数学2人,英语2人,化学1人,历史1人,政治1人,音乐2人,体育1人,美术1人)。

  小学78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47人(语文18人,数学6人,英语6人,音乐6人,体育5人,美术6人)。

  岗位报考条件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4月26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26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考生应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邯郸市。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郸市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9.学历及资格要求:

  (1)高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初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小学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4)定向招聘岗位(矿业小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2020年度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7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截至报名第一天2021年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