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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半年安顺市镇宁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人)
2021-04-16 16:43: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计划>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20〕109号)、《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安市人社通〔2021〕2号)及相关文件精神。我县上半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报考信息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公开,规范操作,程序到位,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以《安顺市镇宁自治县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为准。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及审核,参考教育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及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专业目录。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不含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4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21年4月23日,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1年7月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截止2021年7月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1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需回避情形岗位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

  报考人员需在2021年4月23日9:00至4月25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2021年5月贵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如实填写《2021年5月贵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