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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丽水庆元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1-04-16 16:45: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我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内。其中35周岁以内是指1985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内是指1975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5.本县内在编人员及委培生报考必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同类拨款性质的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按岗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庆元县公共服务中心15楼15001会议室(濛洲街222号)。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携带:(1)《2021年庆元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详见附件4)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的人员,应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如报考人员已经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注册并认证的学籍信息,经验证后属实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已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但报名前仍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成绩证明,经验证后属实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

  4.缴费: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50元/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当场缴费,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5.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对少数特殊的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核减或不开考的招聘计划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对不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下午14:30—17:00)。

  6.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口、工作经历计算统一截止到2021年4月28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