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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滁州市凤阳县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2021-04-16 16:45:40   地区:安徽   浏览:0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参加报考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21年5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幼儿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专业知识》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专业知识》试卷和答题卡;《幼儿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2.笔试内容:《专业知识》为专科及以上层次幼儿学科专业知识,《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为专科及以上层次幼儿教育学和幼儿心理学。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

  上午:8∶30—10∶00《专业知识》

  10:00—11:30《幼儿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安康码”,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为《专业知识》(占60%)与《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占40%)的合成成绩,其中: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县教体局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或有一科无成绩人员不得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工作的组织。专业测试工作由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并将专业测试方案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内容包括: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名次,同时明确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2.专业测试人员的范围。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3.专业测试的形式和程序。专业测试具体办法和内容在专业测试公告中公布。参加专业测试的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专业素质,专业测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