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年临沧市临翔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专项招聘公告
2021-04-15 10:41: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2)2021年毕业的未就业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户口册(户编号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册、学校出具的学历及专业证明原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考试考核组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与应聘岗位匹配性进行审核,从符合条件报名人员中根据人才引进择优条件拟定进入考试人员名单,并于2021年4月23日下午20:00前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本人,未纳入考试人员范围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专业技能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对应聘岗位认知情况、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采取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构成。

  1.笔试:原则上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若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须按干管权限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组织考试。笔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占综合成绩50%。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区融媒体中心(新闻宣传岗位)采用“面谈+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其余岗位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占综合成绩50%。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

  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拟聘用人选。若出现放弃情形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协商约定相关事宜,签订就业协议。协议签订后,自觉履行。

  (五)资格终审

  拟聘用人员按协议时间到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股进行资格终审,资格终审时应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格终审时,条件和材料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终审不合格的不予递补,所对应的岗位按招聘空缺处理。

  (六)组织体检

  资格终审合格后,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予递补,所对应的岗位按招聘空缺处理。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的,在临沧市临翔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八)办理聘用手续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系临翔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

  六、相关事宜

  (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应聘人员需持绿码、行程码及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参加,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请各应聘人员提前申领“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遵守会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与其他应聘人员保持安全距离,有序出入。应聘人员要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二)应聘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自觉遵守纪律和秩序,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考试考核组负责组织实施,并接收纪检监察机关(驻招聘单位纪检组)的监督监察。

  (四)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公平公正抓好招聘工作,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