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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13人)
2021-04-15 10:42: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4.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专门岗位”是指专门面向参加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且于2021年9月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南平市统一选拔的2019年基层党群工作者且于2021年12月前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以及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服役期满,符合此次招聘相关规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进行招聘的岗位。报考“专门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专门岗位”。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进行报名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于4月15日上午9:00—4月21日下午17:0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考生报名时需使用支付宝人脸识别功能,扫描二维码进行实名认证。报名系统将于4月21日下午17:00关闭。

  报考者应慎重选择岗位,诚信报考,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上午9:00—4月22日下午17:00。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有委托组织笔试的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其组织人社部门确定。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申诉审核:2021年4月16日上午9:00至4月22日下午17:00,报考者未通过审核的可及时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提出复审申请,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申诉审核。

  (四)考试确认:2021年4月23日9:00至4月26日24:00,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应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5月24日上午9:00登录上述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南平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全考试承诺书》。逾期未进行考试确认或者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能参加笔试。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市属事业单位开考比例

  ——研究生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1开考。

  ——本科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2开考。

  ——大专及以下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3开考。

  2.受各县(市、区)委托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其开考比例为:

  ——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1开考。

  ——大专及以下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2开考。

  上述岗位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2人以上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报名人数情况,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数。

  3.根据《南平市党政人才储备及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方案》(南委办〔2017〕29号)文件规定:对在乡镇服务满3年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储备人才,市、县直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时优先选拔。现受部分县(市、区)委托,仅向本县(市、区)服务已满3年的专业技术储备人才设定的事业单位选聘岗位同步参加此次笔试,选聘对象直接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确定的选聘对象剩余安家补助不再发放)。选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