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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口市琼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第一号)
2021-04-14 21:41: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为做好我区2021年度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充实我区卫健人才队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人社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琼人社发〔2020〕119号)和海南省人社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助推脱贫攻坚有关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20〕86号)以及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招聘,吸收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充实我区卫健系统人才队伍,增强我区卫健系统各事业单位服务能力,实现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1名:

  (一)面向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和高校毕业生士兵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关于“高校应届毕业生”和“高校毕业生士兵”界定详见附件1,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

  (二)面向海口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贫困应届毕业生”)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3);

  (三)面对社会公开招聘医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4)。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年龄限制详见附表(2021年4月1日为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

  6.岗位所需学历条件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等其他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公布、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命题、组织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考试命题与考务组织分别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服务机构提供考试服务。

  (一)信息公布

  招聘信息分别在《海南日报》和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qsqzf.haikou.gov.cn/)上向社会发布,发布7天,自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20日。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材料、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考生可登录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报名时间:7天,自2021年4月21日8:00至2021年4月27日12:00。

  1.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登记表及上传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hain/04hkqs/)进入报名专区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参照附件招聘岗位表内岗位编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