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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招聘公告
2021-04-12 16:49: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3.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00—2021年5月21日24:00。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联系解决。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

  4.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4: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招聘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部分内容加注汉文)的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时间和科目:2021年5月22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大纲内容详见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考生服务”栏目中的“资源下载”)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分别为150分。两科笔试成绩加权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50%

  4.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5.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地点设在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在组织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操作方法、技巧以及面试工作纪律方面的培训。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设立考官小组,每个面试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非招聘单位考官应不少于二分之一。

  4.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成绩应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面试成绩汇总评分表》和《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登分汇总表》由记分员、监督员和主考官签字确认。

  5.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或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行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