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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644人)
2021-04-12 16:32: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通〔2020〕208号)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省交通运输厅所属18个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44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64名,管理岗位287名,工勤技能岗位93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七)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8日至2003年4月8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1年4月8日以后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八)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岗位列表》中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如果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属毕业院校自设专业,未在上述专业目录中包含,经招聘单位同意,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执法类岗位(17097—17140岗位)的应聘人员,其所学专业必须包含在《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规定的专业类中。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在网上申请报名,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统一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在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09∶00至4月19日(星期一)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 “甘肃省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