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1年新余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2021-04-12 16:41: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统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115号)有关规定,现就 2021年新余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5、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录(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专业分类

  1、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含报名职位代码)详见《2021年新余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2、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如岗位条件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即为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含7月31日);其它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4、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是指2021年及之前(截止2019年,含2019年)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5、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培训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一致)。

  6、我省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6年7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和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聘用后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8、学科专业分类以2019年1月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2)为准。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要求“护理专业(620201),大专及以上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

  三、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信息核查。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