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辅导员
2021上半年内蒙古财经大学招聘辅导员(列编招聘)公告
2021-04-12 16:48:56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财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地点设在内蒙古财经大学。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由内蒙古财经大学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具体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在组织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操作方法、技巧以及面试工作纪律方面的培训。

  2.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凡采取两种以上方式进行面试的,其面试成绩加权计算方法,应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3.面试设立考官小组,每个面试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非内蒙古财经大学考官应不少于二分之一。

  4.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成绩应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面试成绩汇总评分表》和《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登分汇总表》由记分员、监督员和主考官签字确认。

  5.应聘非“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

  对用蒙古语作答的应聘人员,为其安排2名蒙古语翻译人员。

  6.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行下一环节。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须在面试公告中事先公布。

  7.面试命题工作由内蒙古财经大学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命题须按照有关规定入闱管理。委托专门考试机构命题的,双方须签订保密等相关协议。试题命题、印刷、接转、保管和启用等环节必须符合保密规定,整个过程内蒙古财经大学须派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8.面试考场的设置应符合有关要求,对应聘人员面试过程要进行全程摄像、录音,并对音像资料妥善保管。内蒙古财经大学要将《面试考官评分表》《面试成绩汇总评分表》、面试过程音像资料及面试试卷等原始资料整理存档,保存期不少于5年。

  9.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内蒙古财经大学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复检的,内蒙古财经大学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