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年广东省毒品实验技术中心招聘公告
2024-05-07 08:48: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政策规定,因工作需要,广东省毒品实验技术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东省毒品实验技术中心(加挂国家毒品实验室广东分中心牌子)为广东省公安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符合条件人员均纳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警衔授衔范围。主要承担华南区域内的禁毒技术工作,是国家毒品实验室(隶属公安部)的分支机构,专家实力雄厚、技术特色突出、科研优势明显。近年来,中国工程院院士、该中心主任法医师刘超带领以博士、博士后为主的科研创新团队,卓有成效地开展禁毒技术科研攻关,取得了一批原创性研究成果,开发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技术,多个专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1人。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

  (一)2024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在境内就读的2024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附件《广东省毒品实验技术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年龄计算以报名首日为时间截点。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符合条件人员评授人民警察警衔,享受警衔津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9日9:00起至2024年5月14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资料、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网上报名。

  3.报名上传资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无需上传);

  (2)本人彩色证件照(JPEG或JPG格式);

  (3)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或JPG格式);

  (4)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等[PDF格式,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

  (5)发表论文论著情况、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情况和重要的社会兼职及获奖情况等材料,需提交证明材料(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符合公告招聘对象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于报考时勾选加分政策项目,并在报名系统上传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PDF格式)。凡未在系统中勾选加分事项或未上传证明材料扫描件的,不予加分。

  (7)请严格以“本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专业代码”方式命名,一次性填报报考信息及上传全部相关证明材料,对填报信息和上传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导致审核不通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