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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昌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2021-04-09 21:35: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素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及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115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南昌市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南昌市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五)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如无备注则统一为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六)我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6年4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七)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曾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十)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1、关于专业和学历要求的说明。涉及专业和学历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2)。岗位中如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要求“本科学历”,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要求“护理专业(620201),大专及以上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如能在2021年9月30日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