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年嘉兴市嘉善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4人)
2021-04-10 17:05: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嘉善县部分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嘉善县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岗位共10个,计划招聘国企工作人员12名。

  (二)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岗位共7个,计划招聘劳务派遣人员7名。

  (三)嘉善县政务数据办:招聘岗位共1个,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

  (四)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嘉善农业科学研究所:招聘岗位共3个,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

  具体详见附件1《嘉善县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户籍要求详见附件1《嘉善县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需求表》,有户籍要求的以2021年4月1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工作责任心强且具有上进心,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3.年龄及身体状况:年满18周岁(2003年4月14日以后出生),其余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嘉善县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需求表》,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嘉善县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需求表》附件1)。

  5.本公告所涉及的“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部分要求岗位类工作经验的以招考单位具体要求为准;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验、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1年4月14日。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应在报考系统中毕业证书上传栏上传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且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证书原件,逾期不提供视作自动放弃,录用手续在提供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后办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笔试。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笔试。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笔试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到60分者作自动淘汰。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前,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4.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分别按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最终入围人员)。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的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