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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西自治区卫生健康统计信息中心招聘公告
2021-04-07 09:48: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

  1.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考试5日前公布。招聘岗位人数和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比例,经报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举止仪表、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等。

  4.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分值的,取消其该岗位的招聘。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测试满分值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成绩、岗位排名并由考生签名确认,并及时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站(wsjkw.gxzf.gov.cn)公布全部考生的成绩及岗位排名。

  (四)考核

  合格者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对象。考核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并根据岗位具体要求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定,提出聘用意见,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的,从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综合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应聘者有违反如国家计生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5)不服从工作安排。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规定执行。由我单位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招聘岗位1:1比例在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人员递补,递补人员按照考核、体检的程序进行。

  (六)公示

  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用人员材料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核,自治区人社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信息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时间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事处0771-2803273或信息中心0771-2811550转308。

  七、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后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