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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株洲市芦淞区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考试公告(39人)
2021-04-07 09:48: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2021年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1个,招聘计划39名。其中:面向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20名;面向全国具有公务员(含参公)身份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公开选调3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详见附件1)

  四、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芦淞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有关招聘信息只在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uso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5日-2021年4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芦淞区政府院内中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面向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上显示出生年月与本人干部档案记载不一致的,请予以特别说明);

  (2)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用学院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和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毕业证及学位证;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

  (4)《2021年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面向高校)》(见附件2,需填写完整,“学院意见”一栏请到学院加盖公章,贴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5)芦淞区委巡察事务中心“A20”、芦淞区经济研究中心“A25”岗位人员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还需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3)。

  2.面向社会招聘(含选调)岗位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上显示出生年月与本人干部档案记载不一致的,请予以特别说明);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本人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

  (4)《2021年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面向社会)》(附件4,必须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