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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太原市第八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21-04-06 11:16: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4.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太原人事考试网和太原市第八人民医院公众号(太原市第八人民医院订阅号)发布的通知,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打印准考证时,如遇技术问题请与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51-4227719。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门,其中报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参加两门考试,其余岗位考生只参加公共科目一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内容包括:法律常识、政治理论和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卫生职业道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百分制形式,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四舍五入),参加两门考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参加一门考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

  3.笔试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如笔试成绩有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4.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在笔试环节须接受体温检测,提供本人健康码、行程码(健康码、行程码彩色打印在A4纸上),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须提供本人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三)资格复审

  1.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确认,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已通过考试但资格证书还未下发的,可提供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或考试组织部门的证明),招聘岗位中涉及研究方向的,考生还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在校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等印证资料。

  (2)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证明材料的,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毕业时间、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2019年、2020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

  (3)报考非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已就业的需出具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还需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到合格证书的需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责任部门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特岗教师”由服务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核盖章;“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人员由团省委审核盖章;“农技推广特设岗位”人员由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盖章。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还需提供户口簿、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4.凡有下列情形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考生承担,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考生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考生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报名时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现就业情况、参加工作时间、是否在校生、是否为应届毕业生、是否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信息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